南宁一女子涉嫌拐骗儿童坚称自己是“好心”
四川找人网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2089
今年8月,4岁的男童小小张(化名)在南宁市交易场附近被人带走,警方通过调取数百个监控视频得知小小张被一名妇女带往了火车站方向。此事当时引发了全城关注,警民合力连夜搜寻。当日深夜,带走男童的王某将孩子送回给家长。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指责王某意图拐骗儿童时,其却辩称自己救助了孩子,并一度要将其送回家长身边。时隔4个月后,该案昨日在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开庭,王某被控犯拐骗儿童罪。究竟是救助还是拐骗,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事件回顾
男童于闹市被带走 直至深夜才送回
今年8月15日下午,有市民发布寻人信息:4岁男孩小小张在南宁交易场附近被一名妇女牵走!随后,数以万计的南宁网友开启搜索模式,在朋友圈转发寻人启事,全城都在牵挂这个小男孩!
据家长回忆,当天中午11点40分左右,小小张自己开门跑到楼下,外婆听到动静后便跟到楼下,却已不见了外孙的踪影。
通过调取数百个监控视频追查,民警们发现,事发时一名中年妇女跟随小小张走了十几米后,观察到他身旁没有亲属,才上前搭讪而后将他带走。该妇女带着孩子沿着杭州路和朝阳路,往南宁火车站方向走。
警方连夜调查,追踪到小男孩被妇女带下鲁班路地铁站,正思量如何在周边排查时,事件有了重大进展:带走小男孩的女子主动联系小孩家人,并约定见面的地点。当晚11时,女子将小男孩带到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对面路边,亲手将孩子交给其父母。
据悉,该妇女姓王,广西崇左天等县人,今年40岁左右,家有一名七八岁的女儿。
网友疑问
声称帮孩子寻家人 为何将其带回家
孩子虽然平安回到父母身边,但更多的疑问接踵而来,舆论的矛头开始指向带走小小张的王某。
为何要带走小小张?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王某称小孩当时找不到家人,她想帮他找妈妈。面对“为什么当时不选择报警”的质疑,王某称自己的手机卡打不出电话,但她一直带着孩子在火车站等妈妈。王某还表示,因为觉得小小张可爱,想带他回去跟自己的女儿玩两天再把他送回来。
根据王某的供述,找不到孩子的家人后,她带着小小张乘地铁到了鲁班站,然后搭乘工友的电动自行车回到位于高新区的住处。王某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事,因为担心孩子安危,所以才将其带走。在一片质疑声中,王某的说法难以服众。
8月16日下午,南宁西乡塘公安分局发通报:王某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庭上披露
曾路过警察身边 但未寻求帮助
昨日上午,该案一审在西乡塘区法院开庭。记者见到了该起拐骗儿童案的被告人王某。她身材矮小,穿着朴素,庭上话不多。王某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被问话时似乎有些怯意,回答问题的音量有点小。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拐骗儿童罪,认为她在带走孩子期间,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报警或是将孩子送到警察身边,但她都没有这样做。
“你的工友王某彬多次劝你,你侄子韦某富看到朋友圈后也把孩子父母的联系方式发给你,但你都拒绝了,不予理会。”公诉人指控道,王某带着孩子出现在地铁站时,旁边就有警察,“如果你真心想帮孩子找到家人,为何在长达10个小时的时间里,拒绝将孩子送回?”
对此,王某辩称,自己一开始是出于孩子安危考虑,她根据小小张说的地址带着他到火车站找妈妈,但找不到。她不放心,又见孩子可爱,索性将孩子带回家里和女儿一起玩耍。
因为两个孩子玩得很开心,王某便决定次日再将孩子送到派出所,“在地铁站里,我拍了和孩子对话的过程发到qq空间,如果想拐骗他,我就不会这样做。”王某为自己辩护道,直到后来,侄子韦某富多次来电,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将孩子送回。
王某说,从始至终,她只想做一个好人,“之所以没有报警,是想亲自将孩子送回他家人身边,听一句‘谢谢’”。
各执己见
律师作无罪辩护 公诉人建议量刑2~3年
庭上,王某的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其辩护律师辩称,王某买东西途中遇到没有监护人看管的小小张,出于安全考虑将他带在身边,寻找不到家人后,而家中女儿也需要照顾,便将孩子带回。在侄子韦某富来电后,她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回,从始至终,没有拐骗小孩的意思。其行为表现出来的,是一位淳朴的,但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妇女。其做法欠缺之处,就是其间没有想到报警求助,但不能因此判定其拐骗小孩。
此外,本案中,王某没有对小孩造成任何伤害,反而对其疼爱有加。王某没有犯罪前科,归案后也主动如实陈述整件事情的经过,因此请求法院判其无罪。
对此,公诉人给予反驳。在韦某富之前,工友王某彬多次让王某送孩子回家,但她没有照做,还直接将电话挂掉。而韦某富第一次告知时,王某仍坚持说带孩子过一晚。这些足以证明其主观恶意。此外,王某自己也说,如果自己的小孩走丢,希望对方能报警。在孩子走丢后第一时间报警,这与文化程度无关,是人之常情。王某却没有这么做,即使在途中看到有警察也没有上前说明小小张的情况。其明知小小张年龄太小无法说出自家情况,还要将其带走,目的不言而喻。
王某的辩护,在公诉人看来是毫无悔意、拒不认罪的表现。因此在量刑上,公诉人认为,王某拐骗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人和监护人,在案发后,能将孩子主动送回,应从轻处罚,但其作为一个母亲,完全能体会骨肉分离的痛苦,然而其拐骗小男孩期间有条件报警和联系家属,却都没有这么做。建议法院以拐骗儿童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2~3年。
庭后采访
自称“没文化” “很多事情想不到”
庭审中,王某有几句供述被公诉人当庭宣读,“你也是一位母亲,如果有人把你的小孩带走,你会怎么想?”王某的回答是“我会有不想活的那种感觉”。这句话,让在场的旁听人员印象非常深刻。
面对记者采访时,王某坦言,自己的行为或许有一些随意,没有想到这么严重,自己只想做好人,“没有文化的人,很多事情都想不到”。
王某说,她很喜欢小孩,但因为丈夫常年服药,所有一直没能要二胎。但她从未想过去拐骗别人的孩子,她对法官表示“想做一个好人”。
王某的行为是拐骗还是救助,昨日审庭法官表示,案件待合议庭审议后,择日再作宣判。